将两位家长都请到面,先询问Z家长的赔偿意愿,在对方如我所料的只愿意赔偿300块钱以后,我只能很歉意地表示:作为班主任,出现这样的事情,说明平时我没能将孩子教育好,没有尽到班主任的职责。同时,我也不希望双方家长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,留下任何不愉快的经历,既然Z家长坚持自己的意见,只愿意赔偿300块,而G同学在事件中没有任何的过错,所以剩余的380元钱我来补偿。(其实现在看来,这个处理方法绝对是寒碜Z家长的。而Z家长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表示出的对他人人品的质疑,对自身责任的一再推诿,至始至终所表现出的没有担当,也让我及其恼火,这也导致了我最终采用这样的处理方式。)
G家长对我补剩余的赔偿额,表示出了绝对的拒绝态度。同时,他也表示:其实赔偿是一个方面,但是Z家长一直以来的各种质疑,是对我人格的质疑,这是不能接受的。Z家长在整个过程中,脸色不是很好看,嘴巴嘟嘟囔囔,但是仍然坚持300块的底限。之后,G家长拒绝了我的补偿离开学校,但又给我打了电话,提及Z家长在上次陪他一起去配眼镜见面时,就没有表示过歉意,一直连声对不起也没说。并且表示,一直以来对发票的质疑等,也表现出对方家长对其人品极其的不信任,这是他不能接受的。同时,他也表示,因为这次到场赔偿的是Z同学的妈妈,他觉得男人跟女人不应该太计较,所以,什么话也不说了。另外,他也表示,绝对不可能让我出钱,还说老师的钱也是辛苦赚的,哪里就不是钱啊?哎,我心里的天平立刻就倾斜了:同样是家长,咋差别这么大呢?就因为一个是受害方,一个是肇事方?
Z家长离开学校之前,提出请我吃饭。吃饭?这种情况下请我吃饭?不要我我一直对家长请吃饭感冒了,给G家长看到该不会以为我跟Z家长联合起来,只赔他300块吧?吃饭的钱赔给G家长好了哎!当然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。第2天又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对她有意见,要请我喝茶,跟我谈谈。